2、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
(1)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间:2010年4月29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以具体通知为准)。
(2)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地点: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新华街云山大道65号)。
(3)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方法:包括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教学常规测试、备课、试教等。各学科试教内容和要求4月28日(星期三)在花都人事人才网、花都区教育局及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公布。教学能力测试设各学科教学能力测试组,每组评委5人,评委根据应考者的表现独立评分,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应考者的得分。
(4)面试内容及评分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评分时每组评委5人,评委根据应考者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应考者的得分。
以上三项考试考场均设在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新华街云山大道65号)。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各职位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综合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
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花都人事人才网和花都区教育局网及花都区教育局一楼大堂公示7个工作日。
(五)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按有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为国家公办教师(随军家属和在编在职教师须交学历鉴定证明书原件,农业户口毕业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花都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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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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