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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2 16:36:00| 来源:中公教育

(二)资格审查

由市人事劳动社会局、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永康市201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由市人事劳动社会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成绩只在2010年教师招考录用时有效。

1、笔试。分《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今年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笔试,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试卷(考试说明参看浙江教育考试网,省厅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命题。报考人员未参加永康考点考试的,作缺考处理)。《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时间为2010年4月17日,上午8:30-11:00考《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00-16:30考《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报考招考计划(二)、(三)职位的人员参加笔试后,还要进行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到低,按该职位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划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招考计划(一)职位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报考招考计划(二)和招考计划(三)职位的考生,其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到低,按该职位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不足招考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后,按该职位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出现不足招考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由市人事劳动社会局、市教育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五)录用、公示、签约

1、录用

(1)报考招考计划(一)职位人员的录用:

①、某职位实际参考人数达到该职位招考计划数的1.3的,按该职位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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