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1、笔试时间:2008年4月12日。
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2:00—4:30考申论。
2、笔试科目:报考A类职位和B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3、笔试成绩合成方法: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到低分排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在计算笔试成绩时,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织选调、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现在农 村基层工作且锻炼满两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计算截止时间到2008年6月30日)。
4、笔试范围和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科目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5、笔试工作的组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由省里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笔试的具体办法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笔试试行办法》执行。
6、成绩查询:成绩出来后,考生可通过衡阳人事人才网、衡阳党建网和湘南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查卷的考生可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到市招考办办理查卷手续。查卷范围限于有无漏评,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查卷收费标准按省里规定执行。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招考办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所需专 业、技能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得低于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达不到1:2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则面试总成绩须达到 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需增加公安基础知识测试并缴纳考务费50元。测试由省里组织命题、制卷、阅卷,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安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作为面试成绩的一部分,并按公安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面试总成绩。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湖南公务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湖南公务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7-05
07-02
07-02
05-29
03-17
03-1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