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含关系
1.含义:逻辑学上的全全异关系是指对于任意两个概念A、B,如果一个概念的外延包括了另外一个概念的外延,那么这两个概念之间就是包含关系。
2.分类:
(1)种属关系:一个概念是另外一个概念的一种,可以用A是一种B造句。
【例题】 民法:法律
A.自然数:实数 B.食品:饼干
C.律师:博士 D.动物:兔子
【答案】A
【中公解析】民法是一种法律,自然数是一种实数,两组都属于包含关系当中的种属类型。B、D词语前后位置应该互换,C律师和博士是交叉关系。
(2)整体与部分:一个概念是另外一个概念的一部分,不能用A是一种B造句。
【例题】 中国:北京
A.自然数:实数 B.饼干:食品
C.律师:博士 D.华东地区:江苏
【答案】 D
【中公解析】北京是中国的一部分,江苏也是华东地区的一部分,两组都属于包含关系当中的整体与部分,A、B两项是种属关系,C项是交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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