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调方法
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经公示后选调。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9日上午8:30至2月13日下午5:30。报名人员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由本人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要如实填写,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和相关材料直接到石家庄市中山宾馆六楼会见厅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人员需提交的相关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②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处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④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照片5张。
(二)领取准考证
凡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2月19日上午12:00前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予以公布,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山宾馆六楼609房间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下午5:30,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实施。
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内容主要是国家公务员应知应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任何一个证件,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男性取前12名,女性取前6名),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入围人员自行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任何一个证件,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男性取前6名,女性取前3名进行体检;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笔试,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由市纪委监察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者,在其工作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问题者,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无问题者,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考察、公示任何阶段出现不合格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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