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检察院系统招录公务员申报计划、职位条件,按组通字〔2004〕5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县级法、检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空缺编情况,编制计划和职位条件,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分别报市级法、检部门;市级法、检部门将本级和县级法、检部门招录计划、职位条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分别报省级法、检部门审核汇总;省法、检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
七、长期空编的县(市、区)、乡(镇)要及时申报公务员录用计划、职位条件,连续两年不申报的,要书面说明原因和情况。
省直各部门和各设区市请于2011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报告、加盖公章的《2012年度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计划申报表》、《2012年度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职位条件申报表》、《2012年度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计划管理范围统计表》及Excel格式电子表格,及时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
联系方式: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电话(传真):0311—
电子邮箱: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规划统计处:
电话(传真):0311—
电子邮箱: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电话(传真):0311—
电子邮箱: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河北公务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河北公务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