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哪类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1、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2、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5年3月13日16: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被取消的职位(不含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可改报其他职位。
十五、如何理解报名失败?
1、2015年3月13日16:00网上报名入口关闭。报考人员不能再进入系统提交报考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2、2015年3月15日18:00网上修改信息功能关闭。已提交报名信息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5年3月15日18:00前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也就是说,2015年3月15日18:00后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再次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报名。
十六、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本次招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
十七、什么时间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其中,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
十八、参加笔试时需带哪些证件?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笔试。
十九、加分在什么时候进行?
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目前我省有两种形式,一是考生到现场加分审核;二是通过身份证信息直接加分审核。具体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二十、哪类人员可以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1)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2)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3)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4)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由原民族乡撤销建镇的职位加分政策按《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民委关于做好民族乡撤乡建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3]35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是哪些?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二十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等)。
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或以下材料:(1)“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资格复审时仍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的,需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2015届毕业生可使用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参加资格复审。由于没有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考生必须签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保证书。
二十三、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录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二十四、面试人员名单如何确定?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的人员。
二十五、哪些职位需要体能测评?标准是什么?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其它职位考生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二十六、哪些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公安机关、监狱、强制戒毒管理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的警察职位,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警察一线执法执勤职位对视力要求较高(如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或色盲不合格),请报考人员引起注意。
二十七、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吗?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录用考察是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二十八、哪些环节不进行递补?
公务员职位面试环节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环节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在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及后续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十九、对违纪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违纪违规情况,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十、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是哪些?由谁负责解释?
《贵州省2015年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工作,由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省公务员局
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技术问题: 省人社厅考试院
缴费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考试院
监督电话: 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咨询时间:2015年3月9日至16日,每日8:30-12:00
14:00-18:00
原标题:贵州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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