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贵州公务员 > 考试信息 > 职位表 >

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职位表进入阅读模式

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职位表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2-05-15 10:36:26| 来源:贵州省人事考试院

2.人民警察学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市(州)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学员的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17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5) 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7日服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7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7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6)曾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不符合招考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省直及有关市(州)考区均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ip:219.151.4.99 或 219.151.4.100)】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18:00。

2、截止2012年5月22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

1 2 3 4 5 6 7

(责任编辑:)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