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关于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1、哪些部门在体检中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复检的时间和项目有何新规定?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卫生部的规定,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是否所有人员都参加体能测评?
只有报考公安机关(包括森林公安)的非公安专业人员和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的项目有哪些?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共三项,其中,男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5、是否所有的体能测评项目都可以复测?
体能测评项目只有纵跳摸高可以进行三次测试,其他项目不得进行复测。
十、关于违纪违规处理
1、关于本次招考的违纪违规处理主要依据哪些政策?
本次招考,所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均按《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34号)进行处理。
2、“使用手机”包括哪些情形并作何处理?
(1)携带身上并开机;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
(3)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
(4)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以上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款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
3、考生坐错考场作何处理?
(1)考试前期,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
(2)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4、对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如何处理?
在评卷中,对被国家指定鉴定机构鉴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十一、关于考试辅导图书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自治区公安厅制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供报考人员参阅。
十二、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咨询时间:2015年3月17日至3月27日(8:00—17:30)。
第二章 考务安排
1、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提交完成,是否可以再修改信息?
(1)填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姓名不可以自行修改,身份证号码不能更改;其他信息在报名信息确认前或审核未通过,考生可以自行修改。
(2)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更改信息,考生可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于3月24日前向所选择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实,可更改姓名中的错别字(同音字、形似字等),身份证号码不得更改,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2、公共科目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居民身份证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条形码要贴在对应的位置。
(3)不能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与考试无关的设备、工具、材料带至座位。
(4)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考生实行检查,发现考生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可暂扣。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6)不能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7)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3、考试前遗失了居民身份证怎么办?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务及技术咨询电话:0771—
咨询时间:2015年3月17日至3月27日(8:00—17:30)。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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