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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要点:八大法律考点剖析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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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1 17:09:33| 来源:

三、刑法:一部有趣的法律,学会在案例中理解掌握刑法的要义。

核心一: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1.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

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相对责任年龄: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完全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核心二:正当防卫

1.正当防卫构成条件

(1)防卫起因: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包括犯罪与违法。

(2)防卫时间:防卫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防卫意图:具有防卫的意识。

(4)防卫对象: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防卫。

(5)防卫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失。

2.防卫过当及其处罚

《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特殊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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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xfb_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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