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0年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员工实施办法(试行)》(平国资〔2016〕120号)的规定,现将第三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湖市财政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3-85620847)。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公示时间: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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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财政局
2021年6月8日
原标题:2020年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三)
文章来源:http://www.pinghu.gov.cn/art/2021/6/8/art_1229406239_4660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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