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八、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平均薪酬16万元/年左右,国有企业平均薪酬9万元/年左右。
按照“聚兰工程”政策执行购(租)房补贴,具体如下:

十、其它说明
1、招聘范围根据《2021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上的规定。
2、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平行或顺向拨款形式的事业单位。
3、根据《关于鼓励“行知英才”落户兰溪的若干意见》(兰委办发〔2021〕10号)要求,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当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列入兰溪户籍范围。
4、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18〕131号)、《关于加强新时代兰溪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兰委〔2019〕39号)要求,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优秀辅警。
5、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7、报考兰溪市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及学校会计职位的聘用人员分配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行选择单位。
8、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从招聘到使用全过程进行管理,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和解聘。
9、国有企业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不再签订用工合同,因社保缴费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xi.gov.cn)和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我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电话:0579-88891752)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二、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附件下载>>>
1.2021浙江金华兰溪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计划表.xlsx
2.2021浙江金华兰溪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doc
原标题:2021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qssy.zjks.com/tyzpwb/stulogin/input.html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9
02-19
02-19
02-19
02-18
02-18
02-19
02-19
02-19
02-19
02-18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