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企业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1.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需要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三:考生防疫须知)。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2.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3.凡与招考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职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5.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6.各职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企业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一。
7.本公告涉及招聘企业职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职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企业负责解释。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青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咨询电话: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578-6827652;青田县机关后勤服务有限公司0578-6819308;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0578-6039501;青田县千峡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0578-6820362;青田县温溪江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578-6092790;浙江青田县侨乡进口商品城集团有限公司0578-6028250;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0578-6503697;青田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578-6095830;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0578-6090918;青田县水务有限公司0578-6823751)。
附件下载>>>>
青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78-68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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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千峡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青田县温溪江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青田县侨乡进口商品城集团有限公司
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青田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青田县水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
原标题:2021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1/3/25/art_1229428152_4569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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