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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职位、方式和范围
(一)岗位及职数:山钢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
(二)方式:公开招聘。
(三)范围:面向全社会符合任职条件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相关高端专业人才。
二、选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职责、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优秀的政治修养。对党忠诚,热爱山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能够与山钢金控的发展理念保持思想认识统一,能够正确理解供应链公司未来的发展定位。
2、具有优秀的专业素质。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金融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财经、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具备相应的从业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良好的市场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够坚定信心,快速启动各项工作。
3、具有优秀的业务能力。治企有方,兴企有为。熟悉现代金融企业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具备较强的政策研判能力、形势分析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经验。能够充分发挥自身及公司优势,勇于解放思想,开拓眼界,突破现有业绩,着眼于山钢集团内外部环境,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历史工作业绩突出。
4、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坚持科技赋能产业链供应链建设理念,持续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5、具有坚定的改革意识。坚定不移推动公司资本多元化发展,推进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组织工作改革创新,正确把握问题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能够把握国企改革总要求,坚定信心带领公司打开改革新局面。
6、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尊重职业经理人规矩,适应职业身份,具备职业态度,敬畏法律,敬畏规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无不良从业记录。
7、具有优秀的身心条件。能够适应长期出差,心态阳光,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工作习惯,适应现代金融企业的工作节奏和压力,心态平和淡定,身体健康正常,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合适的从业履历。履历相关,经验相适。
应聘人员年龄不高于40周岁(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1、总经理(1名)
全面负责供应链公司经营管理和系统运营工作。负责供应链公司市场开发、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风险防控、法律合规、制度建设、信息技术、数智化建设、山钢供应链金融平台(舜信)推广等工作,组织供应链公司的年度指标分解落实。要求了解供应链业务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供应链业务相关的贸易、物流、仓储等专业工作,了解相关供应链金融系统和数智化系统及未来发展方向。
2、副总经理A(1名)
主管市场开发、业务管理,负责目标市场开拓、项目开发尽调、核心客户维护、项目后续跟踪、项目回款等工作,以及山钢供应链金融平台(舜信)推广工作。要求了解供应链业务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供应链业务的市场和商业模式,熟悉具体供应链项目的实际操作,能够与客户建立良好沟通,维护客户关系。
3、副总经理B(1名)
主管信息技术、数智化管理工作,负责山钢供应链金融平台(舜信)的建设及相关业务开发、项目风险防控管理及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搭建、供应链业务及风控的数智化管理、数智化协同、申报公司知识产权等工作。要求了解供应链业务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供应链业务的商业模式,了解信息系统开发工作,了解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前沿信息技术在供应链业务上的应用及发展趋势。
三、任期与管理
(一)任期
本届任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届任期届满,根据考核结果,对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可以续聘。
(二)管理
1、职业经理人实行契约化管理,自任职之日起,签订《聘任合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与聘任合同一致。
2、职业经理人实行差异化薪酬,职业经理人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中长期激励。其中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遵照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在聘任合同约定的锁定期到期后支付。具体细则参照山钢金控相关文件执行。
3、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退出。依据职业经理人聘任合同约定和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其中,职业经理人当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70%;连续两个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80%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聘任期限内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不称职或连续2年为基本称职,以及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公司董事会有权解除(或者终止)聘任关系,由公司安排易岗易薪,不接受公司安排岗位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4、职业经理人自愿参与公司年金,具体细则参照山钢金控年金文件执行。
5、供应链公司经营决策严格按照山钢金控董事会授权管理权限和公司制定的决策管理流程执行。
四、绩效目标、薪酬及考核
绩效目标、薪酬等数据为年化数额,具体以实际履职时间分段计算。
(一)绩效目标
1、经营绩效目标:
供应链公司2021年净利润目标2600万元;2022年净利润目标在2021年实际完成净利润基础上上浮20%(如2021年未能完成2600万元净利润目标,则2022年净利润目标为3120万元)。
2、山钢供应链金融平台(舜信)推广目标
舜信2021年、2022年融资交易额目标分别为40亿元、60亿元。
3、供应链公司融资目标
供应链公司2021年、2022年融资目标分别为5亿元、8亿元。
4、数智化建设目标
供应链公司2021年、2022年每年至少完成一个业务模式的数智化建设目标,完成标准为该类业务全流程线上审批、全流程智能风控。
5、中长期激励目标
申报公司知识产权(不含供应链公司现有知识产权项目);申请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或扶持计划;完成供应链公司混改工作,制定并完成供应链公司战略投资计划,研究制定员工持股方案并推进执行。
(二)薪酬、考核及发放
年度薪酬总额=薪酬基准额+超额利润奖励±其他工作考核奖扣。
1、薪酬基准额
项 目2021年2022年
薪酬基准额
(万元)总经理6069
副总经理4855.2
2、超额利润奖励
供应链公司在一个考核年度超额完成净利润目标,总经理按超额完成净利润部分的超额累进比例(具体比例如下)计提奖金,年度总薪酬不超过薪酬基准额的3倍。
超额净利润完成额=年度净利润实际完成额-年度净利润目标
①若超额净利润完成额≤1000万元,超额利润奖励=超额净利润完成额×4%;
②若1000万元<超额净利润完成额≤2000万元,超额利润奖励=40+(超额净利润完成额-1000)×6%;
③若2000万元<超额净利润完成额,超额利润奖励=40+60+(超额净利润完成额-2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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