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扩大对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支持力度,积极引入高学历专业人才,改进区属国企人才结构,龙岗区属国企赴外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6名专业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内外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详见《深圳市龙岗区国有企业赴外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7.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考虑:
(1)在校期间,担任过院系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2)在校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表彰;
(3)在校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奖学金。
(四)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取得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在读期间所有课程、科目、论文等无不及格者,均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1)考生所学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根据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处分、在校期间违规违纪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深圳市国有企业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宣讲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9:00至11月30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szkscp.com.cn,填写《深圳市龙岗区国有企业赴外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须同时上传;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报名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5)符合招聘条件中第7项三个条件的证明文件(因涉及资格审查,将影响是否入围,请上传全部证明材料。如省级三好学生优于院校级三好学生、获得多次奖学金优于获得一次奖学金);
(6)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或个人其他获奖证明。
(二)赴外宣讲
考生报名期间开展赴外宣讲活动。定于11月21日在北京、11月23日在武汉、11月25日在重庆、11月27日在成都部分院校举行校园宣讲会,具体安排见《深圳市龙岗区国有企业赴外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宣讲会安排表》(附件3)。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5.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审查和面谈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要素为: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在校表现、获奖情况等。每个岗位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拟聘人数的8倍择优确定线上面谈人选,面谈后按不高于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线上素质测试人选。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面谈、素质测试人员。考生需在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内,参加线上面谈和线上素质测试。通过素质测试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初步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在深圳市内进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具体地点等事项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另行公布。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按要求完成面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各岗位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各招聘企业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来深参加体检。不按要求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合格,并经招聘企业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研究决定、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拟聘用人员审批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招聘企业按排名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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