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考察
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团风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团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拟聘人选等需要公示的内容,在团风县人民政府网站、团风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各招聘岗位对应企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按招聘要求逐一递补。
九、薪酬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的企业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根据具体岗位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年休假等公休假期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团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联系人:
团风县人事考试中心 13317259728
团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872703113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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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团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团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团风县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4月28日
原标题:团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fzf.gov.cn/content/article/1838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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