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1:30,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以1:3人数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时,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开考职位的最低平均分,才能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凤冈县国有企业理事会公开招聘。
八、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将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理事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招聘工作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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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凤冈县国有企业理事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凤冈县国有企业理事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原标题:凤冈县国有企业理事会 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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