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
2、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三张1寸证件照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723办公室。
3、开考比例
笔试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开考,面试名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对笔试面试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申论。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采用百分制计分。会计岗位加试专业知识满分50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在扬州人才市场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 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及招聘岗位情况,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根据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通过公司考核后,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扬州城市旅游推广中心有限公司工作。试用期结束后,按照规定缴纳各类保险,全年收入6万元左右(含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上升空间,工作满三年且连续考核优秀者,可转为与扬州城市旅游推广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附件:扬州唐韵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m.xls
原文标题:扬州城市旅游推广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type=228&zTYP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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