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7、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4日起,在公告发布网站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相关信息。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2、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
2、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3、体检合格人员由开发区管委会和城投公司组织考察,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4、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
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实行试用期薪资标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学习培训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慎重,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招聘简章由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业务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期间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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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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