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薪资待遇
1、薪资构成:参考《明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薪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市人社部门登记备案),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续签。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所有人员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五险一金”。
(四)报名确认
1、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简历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免冠照片2张。
2、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五)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含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招聘资格。
2、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明光明诚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现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明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明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五、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 )
2、严格执行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明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
附件1:明光明诚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管理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明光市城投公司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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