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重点审查个人信息真实性、履职能力及现实表现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研究,可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五)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3个月。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
时 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7日
附件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二:报名登记表.doc
原标题: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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