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1.报名所需资料:
(1)个人求职简历;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8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
(4)《招聘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2)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相应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面试结果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因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的面试结果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
五、招聘方式
(一)按照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报考职位相应知识。
(二)参试人员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参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参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未参加笔试或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9
02-19
02-19
02-19
02-18
02-18
02-19
02-19
02-19
02-19
02-18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