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核
(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南靖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考核内容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最迟在2019年9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到南靖县荆江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不合格的,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4、公示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选岗及聘用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采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由用人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通知15日内不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持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薪酬及福利待遇
聘用后为国有企业正式员工,薪酬待遇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级人员的工资水平(薪酬一般构成如下: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补贴、学历补贴、职称补贴、各项补贴),享受工资晋升、职称评聘、教育培训、缴交企业“五险一金”等。薪酬及福利待遇具体标准按《南靖县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暂行办法》(靖委〔2018〕10号)执行。
四、其他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等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南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信息)进行公示(网址:)。
(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四)本招聘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县属国有企业公开补充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南靖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019年南靖县县属国有企业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2019年南靖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补充招聘报名表.doc
南靖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工作小组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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