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情况,经滁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会议审定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七)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工作地点为需求单位基层一线岗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院校归国人员不能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书面认证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薪酬待遇及劳动保障
1.薪酬待遇。录用人员实行月度岗位、绩效薪资制度,按照《滁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执行。
2.劳动保障。录用人员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两金”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六、纪律监督
1.回避管理。(1)本单位在职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同一机关的岗位。(2)本单位内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同一机关的岗位,不得应聘下一级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也不得应聘行业内上一级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专业岗位。(3)凡与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专业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4)本单位和第三方的工作人员,凡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招聘工作。
2.凡发现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及录用资格。
3.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滁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监督小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与投诉电话:。
七、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组织开展,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未指定任何复习资料,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考前培训,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2.按比例确定下一环节入围人员时,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3.招聘公告发布后的招聘有关信息均发布在“滁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官方网站”()或合肥猎头网()。请应聘人员注意查询。
4.报名咨询电话:,。
滁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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