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以其最高学历进行报名,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者,经查实后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1、简介表中的岗位是否进行笔试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决定,需要笔试的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及时通知考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的考核内容及形式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设定。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有笔试的前提下,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各企业按照岗位特点组织体检。
符合招录条件者在无锡市国资委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咨询电话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招考单位报名邮箱地址及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八、纪律与监督
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考管理人员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无锡市国资委干部人事处:
九、本简章由无锡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上半年无锡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考岗位简介表
2: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招考报名表
3:招考单位报名邮箱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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