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应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须对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司将对应聘材料保密,不再退回。
4.同一岗位审查合格并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8: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另行组织开展。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所填信息虚假或与公告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笔试、面试
根据各专业岗位要求和符合条件入围人选情况,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在网上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入场。笔试主要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面试:按照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面试,将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确定人选
每岗位综合成绩前3名进入拟录用专项考察范围。综合成绩排名在前的人员有违规情形或者主动放弃的,按照名次先后顺延递补。
录用人选由宿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根据考察结果和企业人力需求状况研究决定。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照综合考试情况依次递补。
由宿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含)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同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五)结果公示
在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笔试面试人员及成绩,体检结果,拟录用人员名单等。
(六)录用
经公示、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由宿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工作地点为宿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所辖基层单位。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拟聘人员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1-18
01-17
01-13
01-10
01-10
01-07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