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参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缺额的,可在同一专业中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拟录用人员确定及公示、备案
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原则上根据综合成绩的名次先后和体检、考察的情况,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在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官方网站上公示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报省局(公司)人事处审批。
五、签订劳动合同及薪酬待遇
按照平等自愿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薪酬待遇按照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岗位绩效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开和纪律监督工作
1、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门户网站()和“安徽公共招聘网”()为本次招聘指定信息发布媒体,所有招聘信息发布以本网站信息为准。各招聘环节通知通过网站发布,不设其他招聘信息通知渠道,报考人员自行关注本网站,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参加招聘。本网站未公布或与本网站不一致的其他渠道信息均为不可信信息。
2、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资料的,一经查证,取消资格或成绩,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由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监督小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七、回避制度
1、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在职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同一机关岗位,凡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员工不得参与本单位招聘工作。
2、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同一机关的岗位,不得应聘下一级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也不得应聘上一级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
3、凡与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八、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发布的招聘专业和人数,因人数未达到相应环节比例而取消或核减的,本次不再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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