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信息发布
核准备案的招聘方案,于2019年1月25日至2月15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6日至2月24日(不少于5天)。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学历学位+应聘单位+应聘专业名称及方向”。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阶段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
3、联系人:冯友仁 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为自报名结束之日起10天内,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或笔试人选,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核。对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核:考核与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及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确认,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专业资格证书、报名表中所涉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及考核
招聘岗位中,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采取考核的招聘方式;学位要求为硕士、硕士及以上、学士和学士及以上的岗位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的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试卷命题、及阅卷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2、笔试内容:报考从事财务工作岗位人员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财会类);其余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职业能力测试+写作)。
3、考试时间、地点:2019年3月19日起,考生自行登录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并进行彩色打印。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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