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怀柔区区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立区属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人才库,怀柔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怀柔区国资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区属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本次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20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职业素养,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能够忠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
2.具有战略意识和发展眼光,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强。
3.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4.遵规守法,诚信务实,勤勉尽责,履职记录和职业信誉良好。
(二)任职资格
1.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能够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1月11日)。
2.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金融、经济、资本运作、财会、审计、法律、人力资源管理、文化旅游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或相关专业特长,熟悉投资、景区管理、建筑、房地产等相关行业或曾担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优先。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其他
1.报名人员需征得本人工作单位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的同意,符合中央和北京市及怀柔区关于兼职的相关规定。
2.报名人员须符合《北京市怀柔区区属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选聘办法》中外部董事职务禁入制度的规定。
3.现工作单位在北京地区的报名人员优先。
三、遴选程序
(一)人选报名
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向区国资委报名,登录北京市公招网()、怀柔信息网()下载并填写《怀柔区国资委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同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
(二)资格审查
怀柔区国资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职务禁入情形。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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