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准考证,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恕不退还。
5、本次招录的下一环节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核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并由招聘机构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
1、应聘“维修电工”岗位的人员无需参加此环节。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出具后将在领航招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技能考核
1、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是否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操作能力。
2、技能考核对象:所有报考“维修电工”岗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3、技能考核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原则上与面试安排在同一时间。
4、技能考核合格线为技能考核总成绩的60%,技能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
2、面试名单:
① “维修电工”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直接进入面试;
② 其他岗位通过笔试环节,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前一考核环节合格人数不达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维修电工”不再递补。
如在面试当天明确不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5、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6、面试工作结束后:
① “维修电工”按照技能考核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比50%确定综合成绩;
② 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比40%和60%确定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将在领航招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七)体检
1、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名,按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2、如遇综合成绩相同:
① “维修电工”按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技能考核成绩仍相同,则由江苏领航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② 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江苏领航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3、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按岗位内部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若被通知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体检或放弃,将按岗位内部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审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
(九)录用
1、对通过体检无异常者,办理入职手续。
2、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各岗位内部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审核后方可录用。
三、劳动关系、待遇及管理办法
被录用人员与南京浦口自来水总公司办理人才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参照公司同等岗位薪酬管理制度。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浦口自来水总公司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浦口自来水总公司和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
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京浦口自来水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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