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步审查: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和基本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合格人员的信息将转至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以下简称人社处)。
3.复审:人社处将初审通过名单下发到校内各用人单位。校内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学历资格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表(个人签字)以及个人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核查。
4.单位考核:校内各用人单位自行制定考核方案,报人社处审批。用人单位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包含职业能力、综合知识、职业道德等,具体考核时间由校内各用人单位通知。
5.确定拟聘人选:校内各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处长或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于2019年1月23日前报学校审批。
6.公示:学校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人员名单转至劳务派遣公司。
7.体检: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安排拟聘人员于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派遣手续。
8.派遣手续:学校组织校内各用人单位、拟聘人员、劳务派遣公司共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1.学校层面的具体通知均在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以学校主页和吉林省人才网发布为准,请相关人员关注。
2.本次招聘的人才派遣人员(B类),学校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所聘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
3.人才派遣人员(B类)的首聘期为三年。工资参照学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工资的80%进行核定,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占比工资总额的80%,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占比工资总额的20%,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人才派遣人员(B类)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4.人才派遣人员(B类)的党、团、工会关系,按照中央及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的审查和考核程序由校内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各用人单位要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严格执行相应程序,人社处会同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招聘的具体环节进行抽查。
6.各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要严格遵照学校的有关纪律,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7.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要与事实相符,如有隐瞒、伪造、弄虚作假,一切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果应聘人员已上岗,劳务派遣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联系人:李煜蓉
联系电话:
原标题:吉林大学公开招聘人才派遣人员(B类)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8吉林大学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2018吉林大学招聘人才派遣人员(B类)报名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8年12月26日
文章来源:=.shtml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