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繁昌县恒辉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报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8年 9月25日——9月29 日工作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繁昌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综合股,联系电话, 10月 10 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此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专业管理岗位核减的计划指标可调整至一般管理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报名人员可相应调整改报。
(二)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组织考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2018年10月 13 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推理判断、资料分析和写作等。
3、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招聘公告组织实施。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财务管理岗位按1:2确定人选后以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者优先作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生成绩相同影响录用,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办法另行制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统一安排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七天。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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