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选
1.我公司将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2.准考证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对别人进行恶意诬告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河南烟草专卖商业系统聘用工作人员考试。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单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2.笔试缺考或作弊的,成绩视同零分。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招聘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或调剂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如果参加面试人员不足录用职位1:3的比例,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3.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参加面试人员由我公司电话通知到本人,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
1.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对于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并列并超出计划招聘名额的,对排后并列者单独进行追加笔试考试。成绩排名在前的人员有违规情形或者主动放弃的,按照考分高低名次顺延确定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照考分高低名次顺延。
(六)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3.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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