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滇中新区管理体制的意见》(云办发〔2015〕30号)和云南滇中新区第48次党工委会议精神,按照《云南滇中新区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公开招聘的规范程序和相关制度,结合工作需要,云南滇中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的有序规范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30名工作人员,是指在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即不占编制),具体岗位详见《云南滇中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的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条件界定,所报岗位年龄在35周岁(含35岁)以下即1983年8月1日后出生。所报岗位年龄在30周岁(含30岁)以下即1988年8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云南滇中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3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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