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政情况、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存在违反政策法规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有体检或考察不适合应聘岗位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的相关信息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六)依法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五、应聘须知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个人资料仅应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二)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对公司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三)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日。
(四)咨询电话:张先生;代先生(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五)监督电话:(纪检监察部) 李小姐。
(六)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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