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政审与毕业资格确认
依据招聘计划,按同一岗位内考试综合成绩结果确定拟体检人员。市局(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确定的拟体检人员进行政审与毕业资格确认。与考生所在学校联系确认该人员在校奖惩情况以及能否正常获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信息。政审与毕业资格确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书面承诺、函调、现场调查、档案审核等。如发现该考生在校期间有严重的道德品质问题或不能如期取得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在核实后,应及时取消该考生参加体检资格,依次替补,并重新政审、确认毕业资格。如递补人员仍不符合要求,不再安排二次递补。政审及毕业资格确认贯穿招聘全过程。
8.体检
由市局(公司)具体告知入围人员时间、地点、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稽查员、客户经理岗位应聘者若体检为红绿色弱色盲则取消资格不予录用。
如因逾期未参加体检、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按该岗位应聘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仍不符合要求,不再安排二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9.公示
体检合格者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如遇体检复查、递补等因素导致不能及时确认拟录用人员的,将根据结果进行分批公示。
10.录用
公示期满如无问题,根据《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人员进入和退出管理办法》,经省局(公司)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市局(公司)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录用人员进行入职报到。报到当天,需由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到证等相关原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按时报到,无法提供原件的不予录用。
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的,需由本人自行和其他单位解除,并在规定时间和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和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附则
1.因不可抗力、上级有关部门政策调整及工作需要等,上述公告中的时间、地点存在调整可能,应聘考生须及时关注省局统一信息招聘平台。
2.在招聘全过程中,经查实有应聘者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隐瞒重要不利信息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考试或录用资格。
3.符合条件的岗位开考后,如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招
聘名额与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保留该岗位招聘或是否缩减招聘名额的权利。岗位及招聘名额变动情况,将及时通过网站公示。
4.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招聘程序的,视同放弃应聘。
5.人员录用后,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员工如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应赔偿履约期间单位为提升员工文化素养和工作技能而出资的培养费用;如参加其他行业或单位招聘的,单位不予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本次招聘的报名办法等其他有关事项,见省局(公司)招聘公告。
7.本说明由镇江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1-18
01-17
01-13
01-10
01-10
01-07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