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若入围线上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星沙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人选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若考生面试成绩为80分以下,则视为不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总成绩合成
选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每个阶段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选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份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综合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选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选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3、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公开选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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