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同一专业招聘1人的,笔试成绩前3名入围面试;同一专业招聘2人的,笔试成绩前6名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蚌埠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公开招聘员工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不足3:1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专业的招聘计划。
(4)通过资格复审但面试当天未能参加的,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5)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人选开展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实施。考察或体检未通过的,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综合成绩排名在前的人员有违规情形或者主动放弃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拟录用人选确定
市局(公司)党组原则上根据综合成绩的名次先后和考察、体检情况,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报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在蚌埠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布。
(八)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和薪酬待遇
1、按照平等自愿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薪酬待遇。按照蚌埠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岗位绩效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劳动保障。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年休假。
四、公开和纪律监督工作
1、招聘公告发布后的各招聘环节,需公布、公示的所有信息均发布在“蚌埠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官方网站”(),不再以其它方式、渠道另行通知。
请报考人员注意及时查询。因本人未及时查看信息或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3、如发现存在工作人员违反招聘管理规定和应聘人员舞弊行为,请及时向市局(公司)纪检监察室反映。
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监督举报电话:。
五、其它
1、蚌埠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在职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同一机关岗位,凡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参与本单位招聘工作。
2、本次公开招聘发布的招聘专业和人数,因人数未达到相应环节比例而取消或核减的,本次不再补招。按比例确定下一环节考试人选时,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3、凡应聘人员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办理录用手续等情形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可按照名次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4、如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达不到要求、考察或体检环节出现问题等情况出现,本单位有权调整、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因未达比例要求而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专业,本单位不承担报考人员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
6、本公告由蚌埠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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