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要求和须提交的资料:
(1)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不得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填写《云南滇中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本人近期半寸彩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以及所有可用作证明自荐材料是真实可信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聘用证书、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科技成果、论文等;
(4)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4.报考人员有义务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填写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简历筛选及资格初审
由公司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对报考人员的简历进行筛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三)笔试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安排进行笔试。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可组织考试。笔试开考前,应聘人员须书面签署报考诚信承诺书,拒不签署报考诚信承诺书的人员不允许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及形式参照国家及云南省公务员考试科目,即由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个部分内容组成,重点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笔试试题由公司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出题,考前试卷绝密,试卷现场拆封。考试结束后现场封存答卷,交由专业阅卷老师评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四)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及参加考试人数比例,按1:3的笔试分数名次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注:如存在比例范围内同一笔试成绩分数并列,则在该名次并列笔试分数人员均进入面试),并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拟定的岗位要求,由公司委托第三方人才机构组织面试工作,对竞聘者各项素质和能力进行评判。面试时,面试官与被面试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面试环节由新区纪工委、组织人事处、国资处、监事会全程监督。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应届生学生干部工作相关证书以及其他所需要的证书证件原件,如有证件资料与报名时不相符,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的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最终面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确定录取对象
(1)综合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 。
(2)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
对满足以上条件的确定为拟招录人员。
(七)体检
对确定为拟招录对象的人员,安排体检。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或具有公认资质的体检专门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被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初检费用由公司承担,如体检部分项目因个人原因涉及复检的,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办理入职。
(八)任职资格审核
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入职前任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任职年限、无故意犯罪情形的,将涉及相关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须配合进行个人征信或职业背景调查。
(九)公示
经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入职体检合格、任职资格审核合格、职业征信背景调查合格、职业性格测试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由公司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岗位情况说明
(一)主管岗(数量3,须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项目经理岗J01(该岗共招聘3人)
(二)主办岗(数量 6,须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市政设计岗C01、初设/施工图设计岗C02、结构设计岗C03、安装工程师岗(两人)J02、征地拆迁岗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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