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地点(初定2018年4月中下旬,具体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同本人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分两轮进行,总分100分,每轮面试成绩各占50分。经两轮面试后,若两轮面试同一招聘岗位所有人员成绩均低于75分,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两轮面试合计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取前5名进入现场答辩。
(四)现场答辩
采取现场答辩、现场评分方式进行,现场答辩事宜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参加答辩的,视同本人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答辩后,按两轮面试成绩占70%,现场答辩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第1名的,作为拟招聘岗位人选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集团公司负责,根据考察结果,集团公司研究确定每个岗位招聘人选。
(六)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在医院方面出具体检结果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均实行聘任制,与聘用招聘岗位的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聘,首次聘任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薪酬由聘用招聘岗位的企业依据企业薪酬制度执行;三年任期届满后根据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其中,水务集团招聘岗位实行契约化任期制管理,与水务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和聘任协议,并根据完成约定目标任务情况发放薪酬;对未能完成约定目标任务的,予以解聘。
2、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情形的,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级国资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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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集团公司简介.doc
附件2-泉州市5家市级国资集团公司集中公开招聘中高层管理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3-泉州市5家市级国资集团公司集中公开招聘中高层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泉州市国资委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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