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烟末也是烟草制品。( )
21、省级以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经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可代签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
22、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批准设立或者取消烟叶收购站。( )
23、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案件时,可以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发票、帐册和业务信件。( )
24、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可以扣押违法的烟草专卖品以及和违法案件有关的其他物品。( )
25、设立外商投资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应当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 )
26、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进行检查、处理。( )
27、海关监管的烟草制品的转关运输,要办理烟草专卖运输手续。( )
28、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直接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
29、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卷烟、雪茄烟的,可以批发,并应当在卷烟、雪茄烟的小包、条包上标注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志。( )
30、擅自收购烟叶1000斤以上的,依法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
31、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 )
32、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要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所以,零售户可以到就近的烟草批发企业进货。( )
33、省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可以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变更烟叶收购计划。( )
34、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烟草专卖工作。( )
35、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
36、卷烟的代表品的价格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制定。( )
37、可以在报纸刊登有关烟草机械的广告。( )
38、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烟草行业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
39、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活动中,当事人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
40、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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