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联审小组由国资监管机构、招聘单位组成,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其缺额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国资监管机构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2.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职业素养、语言表达、适岗能力、沟通能力、岗位匹配能力等综合情况。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 12月24 日。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4.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时间初定于2017年12月25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由集团党委根据考核总成绩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职称、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若试用效果不理想,可降级使用,试用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九、纪律要求
(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
(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由国资监管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三)凡不诚信报名、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列入县属国有企业招聘黑名单,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石柱农旅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石柱农旅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招聘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的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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