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考察工作由县旅游发展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方式由县旅游发展局自定。
(四)有考察不合格者,县旅游发展局可以申请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按考察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本人负责。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我局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九、人员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鹿寨县政府网()和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我局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或无法正常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在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相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面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在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在案。
原标题: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创特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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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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