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其他资料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2.报名截止日后,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最终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将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应聘该职位的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职位的人员在符合其他职位报名条件的情况下,经本人书面申请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但必须重新填写报名表。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核查出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一科,总分为100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1.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证件不齐全的不能参加笔试。
2.应参加笔试而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笔试合格人员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对象人数1:3的比例(含1:3)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六盘水市民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等网站进行公布。
2.招考领导小组按照《招考方案》、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该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招考计划。
(三)面试
1.现场结构化面试
现场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现场提问方式,由面试考官现场对考生各方面情况进行打分。现场结构化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分数的算术平均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反馈考生本人。现场结构化面试按职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同一职位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现场结构化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见习面试
见习面试实行百分制。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应聘岗位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应聘人员在见习面试期间的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按照民主测评方式对见习面试考生进行打分。见习面试期限为10个工作日。
见习面试成绩=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中非分管岗位领导见习面试考核分的算术平均分×50%+分管岗位领导及应聘岗位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见习面试考核分的算术平均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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