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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海安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聘1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7江苏海安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聘1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7-09-04 22:32:28| 来源:海安县政府网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县国资办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海安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考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未满期限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1.岗位:会计。

2.人数:1名。

3.学历、年龄、专业等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会计学专业,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有不低于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会计岗位工作经历。

4.人员性质及待遇:企业人员,待遇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四、招考方法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考试。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

经考试、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核政审合格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聘用,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报名、考试须知

报名时填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人:韩荣荣,联系电话:。

报名费用:100元/人。

考试时间:根据通知时间参加考试。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如有违纪违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简章由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海安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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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

2017年9月4日

(责任编辑:jz8)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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