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A: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B: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本次招聘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请考生于8月22日至8月2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许昌市东城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许昌市新兴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大门西侧)领取准考证。
3.面试:面试工作由东城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城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的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政审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高低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结果及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官方网站进行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要求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七)岗前培训
东城区人社局对岗前培训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工作方针政策、本地区工作现状等有关注意事项。
(八)签订合同
完成培训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安排上岗。
三、薪酬待遇
岗位A: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等待遇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岗位B: 薪酬与当年度当地最低工资同步增长,薪酬标准为基础工资+岗位津贴,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按有关政策执行。其中,基础工资为当年度当地最低工资的150%,岗位津贴为社区正职每月500元,社区副职每月4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月300元。
四、管理与考核
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用人单位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设岗定责,特别是社区工作人员要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定期述职制度、实绩考评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定期开展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
五、纪律与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招聘工作要坚持执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工作由许昌市东城区纪工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六、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东城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政策咨询电话:
原标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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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东城区委托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附件2:东城区委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许昌市东兴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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