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其中01、02、03、04岗位一张试卷,05、06岗位一张试卷,07岗位一张试卷)。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2.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公告),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它所有证件和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要求具有各种证件的,须提供各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公布。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及无经济问题证明;考生为待业人员的,须提供档案托管单位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公示5天。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合同制管理,聘期2年(其中,首次聘用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平均月工资元,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年终奖金另计。
三、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湖滨新区纪工委)
本简章由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原标题: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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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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