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体检和考察
(一) 体检
面试通过的应聘者,公司将会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公司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具体以通知为准;未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将不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要求体检的应聘者,视为放弃;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录用。
(二) 考察:对招聘的部分关键性岗位员工,公司将组织开展实地考察。
八、 公示与录用
(一) 确定拟录名单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结合招聘岗位的人数计划,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 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三) 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九、 招聘咨询及投诉电话
(一) 咨询电话:运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 投诉电话:运营公司党群工作部
(三)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40-12:00
下午14:20-17:30
原标题: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批员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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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招聘公告附件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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