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相关的证书(证件、证明) 等材料,同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五、笔试
1、凡是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安排笔试。未达到5倍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考生可登陆宜秀新闻网()、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宜秀区人社局()等网站查询。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加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两科合卷,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
六、面试
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3倍人数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倍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与体检程序。
七、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人员确认。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50%、面试50%的最终合成成绩(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合成成绩相同,以符合招聘条件中优先条件者优先;若优先条件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对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和报考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
3、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对考察或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安排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由相关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基本工资35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发放,人均每年1万元。所有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原标题: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国有公司 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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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国有公司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安庆市宜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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