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环节(7月中、下旬):
根据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前,资格初审合格者,须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复审,领取笔试准考证。没有证书原件者或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同一专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须不低于8:1,未达到8:1的,取消相应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面试环节(8月上、中旬):
1、笔试。笔试的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参加现场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须不低于8:1,未达到8:1的,取消该专业的招聘计划,考生由此产生的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面试。按照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如入围面试人员不能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分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政审环节(8月下旬—9月上旬):
根据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参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发布体检通知、政审。因体检、政审或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缺额的,可在同一专业中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参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等甲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五)公示、备案(9月中旬):
最终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政府公共媒体和行业内外网站上公示公布,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报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人事处审批。
(六)签订劳动合同(9月下旬):
通过公示的拟录用人员,必须与其他单位无任何劳动、劳务关系,无违法违纪记录,经审查合格后,按照平等自愿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五、薪酬待遇:
对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待遇按照芜湖市局(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定岗定薪,研究生和本科生按工作岗位享受同等待遇。
六、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资料的,一经查证,取消资格或成绩,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对替考、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我单位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使用,恕不退还。
(三)录用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同时递交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须递交《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能递交有关资料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七、监督与纪律:
(一)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由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监督小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二)坚持近亲回避,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与应聘人员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应当申请回避;个人没有申请回避的,应责令其回避。
(三)本招聘公告由芜湖市局(公司)招聘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3—、
原标题:2017年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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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员工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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